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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估计今年的公务员成绩吗,B类,黔东南

2025-07-14 22:32:35

仪玳考试网带你了解贵州人事招考 ,希望本文能帮到你。

能估计今年的公务员成绩吗,B类,黔东南

能估计今年的公务员成绩吗,B类,黔东南

贵州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

成绩发布及查卷公告

贵州省 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现已结束,现就成绩发布及查卷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发布的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请考生登陆“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按准考证上提供的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二、查卷时间:2009年 8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查卷地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毓秀路18号,中国贵州人才市场大楼一层)。逾期查分的,不予受理。

三、查卷工作本着认真、细致、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查卷,申请查卷考生不得接触试卷。

四、考生查卷只允许查询本人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本次招考查卷只查《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主观题部分,客观题部分系机读答题卡,不予查分。

五、考生对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报考职位有异议的,亦可查询。

六、考生查卷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填写查卷申请,交省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查分。查分结果与公布成绩一致的,当场通知考生。如有因漏改、合分有误等异常情况,须更改分数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在7日内通知考生和相关部门。

七、对经查卷后成绩有变动的考生,统一于2009年8月25日—30日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2009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信

息台查询方式的通知

2009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信息台查询方式:移动手机考分查询:1259033995,短信查询:移动发A+准考证号至10620888995,联通发A+准考证号至10629603995,小灵通发A+准考证号至1062088895,电信声讯95001600

贵州省考试指导心

中组部、人事部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112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7900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2002年、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的招考职位分A、B两类。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2003年第11期,同时从10月15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新华网政府在线频道 ()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新浪网教育首页(edu.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公务员网()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各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 网上提交材料及查询

(1)提交材料

时间:2003年10月18日-28日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 :;ksly1.asp

报名资料更改 :;ksly2.asp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 :;cksly1.asp

报名资料更改 :;cksly2.asp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2003年10月20日-30日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ksly3.asp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cksly3.asp

(3)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3年11月1日8:00后

网址: (人事部网站)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考生,请登录kaolu.customs.gov.cn网址报名和查询。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人事部网站。

②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

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主证、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2、报名确认与领取准考证主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确认,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时间:2003年11月7日-8日9:00- 16:00

地点:见下表

省(区、市)名称 报名确认地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北京市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010-64150115

上海市 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二楼 021-64171638

天津市 天津人才考评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54号 022-23131436

重庆市 重庆人才大市场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区府路1号,农垦大厦4楼 023-67765280

河北省 河北省人才市场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68号 0311-7909282

山西省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太原市东华门7号 0351-3173021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报名大厅 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8号 0471—6601701

辽宁省 辽宁省人才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024-22503873

吉林省 吉林省人才市场 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 0431-5611100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人才大市场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0451—82622383

江苏省 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南京市小市街156号 025-3309057

浙江省 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 0571-87053061

安徽省 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 合肥市桐城路148号(桐城路与庐江路交叉口) 0551-2649039

福建省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0591-7676411

江西省 江西人才市场 南昌市二七北路96号A座四楼 0791-6371585

山东省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0531-8550040

河南省 河南人才市场大楼 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十一号 0371-6321982

湖北省 武昌洪山体育馆训练馆 武汉市武昌区新民主路541号 027—87236979

湖南省 湖南省展览馆 长沙市展览馆路50号 0731-4429351

广东省 广州体育学院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8号 020-37605265

广西 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 南宁市新竹路20号 0771-5852125

海南省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612室 0898-65332565

四川省 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028-86531586

贵州省 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 贵阳市延安东路33号四楼(外文书店大楼) 0851-5254771

云南省 云南省人事厅二楼 昆明市潘家湾44号 0871-5399724

西藏 自治区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拉萨市娘热路5号 0891-6822095

陕西省 陕西国际展览中心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029-5268411

甘肃省 兰州海关院内 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527号 0931-8960197

宁夏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四楼 0951-6198259

青海省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 0971-6305823

新疆 新疆人才大厦四楼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 0991-4650800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

②缴纳有关费用;

③领取准考证主证;

④填写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自助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3年11月22日8:00-11月29日8:00

网址: (人事部网站)

快速登录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4、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2)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9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副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A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或A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公布。

六盘水盘县公务员招生简章

六盘水市200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了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2009年六盘水市、县、乡三级机关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公务员118名,市直机关49名,六枝1名,盘县55名,水城县8名,钟山区5名。

具体职位详见《六盘水市200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大专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属六盘水市的大专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0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县(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市、县(区、特区)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A、B类职位双侧裸眼视力均为4.8,男性身高168cm及,女性身高158cm及;C类职位双侧裸眼视力均为4.6(或双侧矫正视力均为4.9,近视400度以内),男性身高165cm及。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5、一般应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9年7月。

6、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的报考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区、特区)及市直单位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 6月2日至8日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三)。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考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09年6月2日8:00至6月9日18: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6月2日至6月10日16点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日8:00至6月1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考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各市、县(区、特区)及县级单位的特困考生,于6月11日17:00前到当地市、县(区、特区)人事局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招考单位,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所属考区的考试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四。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的选调生(含公安机关选调生),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3、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4、对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两年的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再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8分。

(四)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五),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加分申请表》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

全市只设一个考区,考点由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9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报考市、县(区、特区)级机关及以下职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县(区、特区)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省公务员招考办将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与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招考单位根据省公务员招考办公示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进入拟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体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报考资格复审人员与本职位计划招录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明确招录博士学位职位达不到1:2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

(二)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五)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市公务员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余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均不合格导致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余职位的,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市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7、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和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三)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终身禁止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县(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226272

市人事局:8690862

六枝特区委组织部:5316606

盘县县委组织部:3632823

水城县委组织部:2150111

钟山区委组织部:8695253

详细情况请登录: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

贵 州 信 息 港:http//

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重点上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信息港,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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